绍兴留学艺术类学校排名,浙江艺术类的院校有哪些

一、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码:10349,浙江省代码:0022。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

校本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邮编312000。

上虞校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368号,邮编312300。

兰亭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邮编312045。

第九条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学堂监督(校长)。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5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留学生)1000余人。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化学、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建筑与土木工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临床医学、会计、艺术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土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等6个省一流学科(B类)。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有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传承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新型智库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平台(合作)1个,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1个,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3个,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十二五”优势专业2个、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7个,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省一流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

学校拥有教职工1598人,其中专任教师1053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493人、博士学位的426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151”人才44人,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2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省“钱江人才计划”C类项目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9人。有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坛新秀7人。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合作,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21个国家(地区)6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共有来自40余个国家(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汉语言、中国文化,研修本科、硕士专业课程。实施优势教育项目输出战略,在8个国家设立海外“兰亭书法学堂”。

学校秉持“崇尚学术、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修德求真”的校训,遵循应用型高校办学的基本规律,坚持质量为重、人才为本、特色为上、协同为要的发展方针。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和应用型建设,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地方为导向,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优化治理结构,培育办学特色,拓展校园空间,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努力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绍兴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招生

1.普通类专业招生:按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3.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4.音乐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5.体育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体育特招生只招收田径、足球、排球、武术项目。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6.面向中职单考单招: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二)省外招生(非浙江省)

1.普通文理科(普通类)专业招生

(1)新高考改革省份(山东省、天津市)

按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其他省份

投档比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个别省份综合成绩排名未明确规定的,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安排考生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优先安排符合专业志愿考生,最后安排调剂志愿。

2.美术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3.体育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三)特殊类专业——书法学(师范)专业招生

1.专业省统考(省联考)省份

认可各省专业省统考(省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2.专业校考省份

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其中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开设大学英语、大学日语,供学生选读。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对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实行按类招生的,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专业。

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高职(专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

住宿费依据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收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减”资助工作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还设有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爱心奖学金,以及卓越奖学金、明华人才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20余项,单项最高金额可达8000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五条学校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扩大学生的学习选择权。为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每专业净转入学生数维持在该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20%,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绍兴文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88364492(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绍兴文理招生在线(sxwlzsb)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浙江艺术类的院校有哪些

一、中国美术学院

1928年初,卓越的教育家蔡元培、林风眠先生,选址历史文化名城杭州西子湖畔,创建了我院的原初机构——“国立艺术院”。国立艺术院是中国现代最早的综合性国立高等艺术学府,是第一所实施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的美术教育机构,是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发源地之一。

今天的中国美术学院,已是当今国内在造型艺术领域中,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综合型美术学院之一。它拥有四个校区,地跨杭、沪两市,占地千余亩。现有学生6000余人,教师500余人。学院具有完整的理论与实际结合、全球境域与本土资源互动、人文关怀与社会实用共生、造型与设计学科兼备的学科结构。值此新世纪大发展时期,学院领导高瞻远瞩,旗帜鲜明地提出:“增强优势学科高点,营造设计学科亮点,拓展新型学科增长点”的学科发展策略,力图以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为核心、辐射建筑学、电影学、教育学领域,创建一个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创新理念的特色型人文学科群。

二、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

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7年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而创办的浙江蚕学馆,是中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三、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广”之称,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0多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经工管协调发展。

中国第二大传媒类专业院校,中国十大影视学院之一。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先进,已成为中国区域性广播影视资料中心。22层演播大楼拥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人才的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两个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0多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电视台、电台、影视制作等传媒行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广”之称。

四、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其前身杭州师范学校可以追溯到建于1908年的浙江两级师范学堂(1913年更名为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以来,杭州教育学院、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相继并入,组建新的杭州师范学院。2007年3月,学校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2001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以优良成绩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是教师教育与艺术教育具有特色、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具有一定优势、理学学科部分见长、各类新兴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截至2015年12月,该校建有仓前、下沙、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占地面积13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4.15亿元,博士、硕士点132个,有包括国家特色专业、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省重点专业在内的69个本科专业,形成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主干学科,艺术、教师等特色学科。2013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立项,化学学科ESI名列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

五、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浙中历史文化名城金华,是一所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2015年列为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居第77名,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稳居第2名,并连续7年在国内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位居全国百强。2016、2017年连续2次入选国家“111”计划。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逐渐形成了“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校训精神和以“务实、求实、扎实”为特质的育人传统,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近年来,学校以“提升质量、提升特色、提升效益”为主线,实施“特色化、国际化、区域化、协同化”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浙江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举措,建设特色浙师、和谐浙师、美丽浙师、活力浙师、幸福浙师,朝着“建设有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六、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创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1953年6月~1958年6月),浙江化工专科学校(1958年6月~1960年8月)、浙江化工学院(1960年2月~1980年10月)、浙江工学院(1978年2月~1992年10月)和浙江工业大学(1991年12月至今)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分别于1994年、1997年和2001年并入浙江工业大学。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学校设朝晖、屏峰、之江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2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七、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首批9所“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九校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的成员,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中国著名顶尖学府之一,也是中国学科最齐全的大学。

截至2015年9月,浙江大学共拥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6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0平方公里,校舍总建筑面积2072303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71万余册,并有7家附属医院;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4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2个;本科专业123个,全日制在校学生4636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3952人,博士研究生8779人,本科生23633人。

八、温州大学

温州大学,简称温大,位于浙江温州,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1987年升格为温州师范学院。温州教育学院、温州幼儿师范学校、瑞安师范学校、平阳师范学校先后并入温州师范学院。2006年,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专科)合并组建新的温州大学。

截至2015年10月,占地总面积2352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校舍面积11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43.1万册,电子图书约162.2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59个。下设17个二级学院,举办有55个本科专业,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点,招收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两个专业型硕士学科20个专业领域。全日制在校生13717人,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5876人;本部教职工1695人。

浙江林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经过50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

九、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简称“潘艺”,PADA)惠泽于潘天寿大师的艺术教育思想,得到了宁波市的大力支持,凝聚深厚的地方文化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发挥宁波大学的综合性优势,整合原艺术学院美术系、艺术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工业设计系等校内资源,借助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潘公凯先生的社会影响力等外部资源组建而成,于2015年6月正式挂牌。

以潘公凯先生提出的“设计就是生产力”的思想为指导,学院积极响应宁波大学从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转型的整体规划,以及宁波市委市政府对经济与文化发展的战略思想,力求突破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的单一发展模式,集创新、科研、育人、服务于一体,整合宁波市高校、产业园区、龙头企业等各方设计资源,建立创意设计产业联盟,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国际视野和创新引领能力的一流现代艺术设计学院。

十、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具有国家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资格,设计学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和产品设计5个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被列入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硕士学位点涵盖传播设计与理论研究、环境艺术设计与理论研究、影视动画设计与理论研究、公共艺术设计与理论研究、产品设计与理论研究以及信息与综合设计研究等6个研究方向。

学院设有5个教学机构,分别为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设计系、影视动画系、美术学系和产品设计系;设有5个科研机构,分别为浙江省商标品牌研究院以及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与动画研究中心、文创设计与产业化研究中心、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文化建设研究中心和品牌形象设计研究所,其中艺术设计与动画研究中心是浙江省内高校中最早的国家与地方共建的动画研究机构。学院教辅设施齐全,仪器设备先进,实验教学中心是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设5个主实验室,以及大疆创新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等13个不同专业方向的实践技能工作室。

三、绍兴文理学费多少一年

绍兴文理学费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土木工程6300元/学年,其余工学类、医学类专业5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8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2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学前教育5500元/学年,其它专业6000元/学年。

学校概况:

绍兴文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校拥有本部(风则江、南山)、兰亭、上虞等校区,占地面积2217.73亩,总建筑面积91.5万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1.68万册,电子图书约133.52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284.99万册,数据库52个。设有15个二级学院。

学科建设: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全面提升科研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硕士学位点16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8个,省一流学科(B类)6个。

工程学、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6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传承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绍兴文理学院师资力量及合作交流: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57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超过55%。拥有加拿大工程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挪威工程院院士、“国际工程地质与环境协会学术终身成就奖(Hans Cloos Medal)”获得者。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18人。

合作交流: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开展宽领域、多渠道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合作,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27个国家(地区)的7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

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共有来自34个国家(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汉语言、中国文化及本科、硕士专业课程。在9个国家设立海外“兰亭书法学堂”。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备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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