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留学培训学校排名 四川有什么好大学

一、四川省巴中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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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司法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录共54个单位、67个职位、88个考录名额,分布于巴州、恩阳两区、乡(镇)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公招职位表”以及相关提示,专业设置依据《巴中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巴人社办〔2013〕23号,点击浏览)(相关院校设置的“司法警务”列入法学类专业),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载公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所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本次公招所设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仅限“5.12汶川地震”表彰)、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报考巴州、恩阳区级、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由相应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恩阳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的,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发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资格复审单位签章、承办人签字的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线)。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机会。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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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川有什么好大学

院校专业:

成都大学创建于 1978年,是改革开放后首批地方城市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四川省、成都市重点建设大学,是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承办大学。学校历经多次合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的公立四川优级选科师范学堂和1911年的公立四川省城女子师范学堂,现拥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国家级抗生素研发基地的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单位、四川省博士建设单位递进培育计划“优先培育”类建设单位。,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秉承“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校训,弘扬“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成大精神,坚持“雅成大德、恒成大器”的育人理念和“扎根成都、面向世界、服务社会”的服务定位,坚持内涵发展、改革创新、质量提升,着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和推动文化传承创新。2022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学校首次进入全国百强高校,国内位列第77名,位居全球高校1001—1200位;202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2个学科首次上榜,临床与健康学科全球位列第601+名,工程类学科全球位列第801-1000名。,学科专业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核心素养、科技发展、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学科专业,不断促进学科专业间融合。现设有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医学、理学、农学10个学科门类,62个本科专业。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药学学科2019年入选校友会评选的中国高水平学科,位列全省第二。有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个;食品科学与工程等4个专业入选四川省应用型示范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旅游管理等19个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师资队伍学校以“四有”教师为标准,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机制,弘扬高尚师德,激发教师专业发展活力。现有博士生导师3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29人,专任教师1632人,正高职称教师230人,副高职称教师567人,博士教师773人。学校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樊代明为名誉校长,有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20余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80余人。特聘两院院士3人、欧洲科学与艺术院院士2人,特聘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20余人,特聘高端外国专家近30人,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100余人。,人才培养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坚持以本为本,全面落实四个回归,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开放灵活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研究生约1700人)。学校生源质量逐年提升,2021年16个专业在四川、甘肃、河南、新疆本科一批次招生,94%的文理科新生成绩高于一本线。食品科学与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23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26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7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9门,省级精品课程3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2019年获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8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近两届获得四川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学生公寓工作成果获得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创新创业学院是全国首批“斯坦福创新创业课程实验中心”,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选“全国百家特色空间”;近五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22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94项;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254项、省级奖项2085项。建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张澜学院,探索推进“三制四化”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三届毕业生考研国家线上线率86%,平均升学率达45%;近五年,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3%。,科学研究学校围绕国家经济社会特别是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布局,聚焦适应区域产业聚集区、重点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持续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和支撑能力。现有科研人员1200余人,建有包括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76个。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28项,其中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课题2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7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34项、国家艺术基金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均位居省内高校前十,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数位居省内高校前三。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科研经费均超过2.4亿,师均科研经费超过17万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63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41项。我校教师负责的“超长寿命疲劳裂纹萌生机理与寿命预测”荣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参与的“阿卡波糖原料和制剂生产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荣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负责的《“三礼”名物词研究》入选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回家过年》荣获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画短片创作大赛一等奖。获得专利授权近1500项。近五年,发表CSSCI论文488篇,出版专著及教材450部。2021年发表ESI各学科论文990篇,多篇发表在《自然-微生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柳叶刀》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60篇文章入选ESI高被引论文,10篇文章入选热点论文,ESI总被引频次超过23000次。在2021年最新公布的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榜单中,我校位列川内高校第5位,全国高校第150位,全球高校第700位。王清远教授连续七年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同时入选2020、2021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生涯影响力”和“年度影响力”双榜单。4名教师入选2021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年度影响力”榜单。,地方服务学校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紧密对接成都“5+5+1”现代产业体系及功能区建设需求,构建“政校企互动、产学研结合”的生态系统,与中国农科院、新华三集团、绿地集团、四川能投、四川铁路集团、天府超算中心和成都市多个区(市)县、市级部门建立了政产学研用战略合作,合作建有中国农科院成都研究生分院、新华三IT学院、成都生态文明研究院、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与文化建设研究中心、成都新闻学院、天府文化研究院、成都文献中心、成都足球学院、成都研究院、成都市旅游研究院、成都会展经济发展研究院、成都药物产业技术研究院、幼儿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唯一)。连续6年面向全球发布中国城市会展业竞争力指数。引入各方资源打造成果转移转化的本地孵化基地,助力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近五年,学校定点帮扶甘孜州石渠县、阿坝州九寨沟县和简阳市新市街道石家村、石钟镇民强村,获评“2018年全省先进定点扶贫单位”。,国际交流学校将“高规格实施一流国际化项目”纳入未来五年“六个一流”建设目标,实施一个学院对接一个国际一流学科(大学)工程,与38个国家和地区的130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其中包括35所世界知名大学、10所世界知名年轻大学和44所成都国际友城高校。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孔子学院荣获2019年度“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累计招收留学生2900人,生源国54个;2021年培养留学生769人。获评首批“四川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开展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项,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建立斯特灵学院;开展40个本硕博多层次海外联合培养项目和42个海外校际交流交换项目,累积参与学生近1000名。设立泰国和新西兰2个海外校友分会。连续举办六届国际交流周。聘请泰王国诗琳通公主为名誉教授;特聘泰国专家关国兴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四川省泰国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促成成都市与泰国清迈府和新西兰哈密尔顿市建立国际友城关系。牵头成立“成都国际友城高校联盟”并担任联盟秘书处和第一届执行理事长单位。2021软科中国大学“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块排名第163位,留学生比例和国际合作论文比例两项指标双进全国百强。,区位条件学校位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发展区位条件优势明显。学校是国家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攻坚行动中以重庆、成都为战略支点,发挥高校集群聚集溢出效应,打造西南地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桥头堡的重要集成大学之一。学校为单体校区办学,校区占地二千三百余亩,三万余亩青龙湖湿地公园和锦城绿道环抱校区,环境优美,地铁4号线设成都大学站,20分钟即达市中心,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96.4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48.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7亿元,图书馆馆舍面积6.0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40.82万册,电子期刊55.27万册。学校师生校园文化、教学科研、学习生活设施完备、便利、现代,有一站式学生事务大厅、教师事务大厅、校友之家,拥有西南地区单体最大的高校图书馆1座,艺术分图书馆1座,建有成都东盟艺术中心、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心理健康中心,高标准建有体育馆、排球馆、恒温游泳馆、田径场3个、篮球场和风雨篮球场4片,拥有可承担大型学术会议的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和会议中心1个,科研大楼(生物与医药前沿技术研究中心)在建,有三甲综合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小学、成都大学附属幼儿园。,着眼未来,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将携手同心,共同奋斗,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加快建设成为成都的创新大学、开放大学、窗口大学,以成大之治成效展示成都之治形象,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而不懈努力!

其他信息:

截至2018年5月,四川省共有普通本科院校51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5656565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成都大学、川北医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成都工业学院、成都医学院、乐山师范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宜宾学院、四川文理学院、攀枝花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民族学院、阿坝师范学院、西昌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工商学院、成都东软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截至2018年5月,四川省共有普通专科(高职)院校68所: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阿坝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德阳科贸职业学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眉山药科职业学院。

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拥有研究生院和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中国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

四川普通高校名单—百度百科

四川省共有普通高等院校109所,以下为四川省本科院校名单。

成都市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医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成都工业学院、成都体育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四川旅游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四川工商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成都东软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成都校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成都校区

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绵阳分院

自贡市四川理工学院

攀枝花市攀枝花学院

泸州市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

德阳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天一学院

内江市内江师范学院

乐山市乐山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

宜宾市宜宾学院、四川理工学院宜宾校区

南充市西华师范大学、川北医学院、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

达州市四川文理学院

雅安市四川农业大学

阿坝州阿坝师范学院

甘孜州四川民族学院

凉山州西昌学院

眉山市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四川工商学院眉山校区

截至2017年末,四川共有小学5721所,招生91.1万人,在校生551.8万人。初中3722所,招生87.1万人,在校生249.1万人。

普通高中754所,招生46.5万人,在校生141.3万人。

特殊教育学校127所,招生2650人,在校生1.5万人。

中等职业636f7079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65666264学校520所,招生39.6万人,在校生97.4万人。

职业技术培训机构4486个,职业技术培训注册学员264.3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109所。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46.1万人,增长4.9%;在校生150.0万人,增长3.7%;毕业生38.6万人,增长6.6%。

研究生培养单位37个,招生3.7万人,在校生10.2万人,毕业生2.6万人。

成人高等学校14所,成人本(专)科在校生30.8万人;参加学历教育自学考试72.9万人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四川

三、2013四川省巴中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司法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

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

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

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

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录共54个单位、67个职位、88个考录名额,分布于巴州、恩阳两区、乡(镇)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

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公招职位表”以及相关提示,专业设置依据《巴中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巴人社办〔2013〕23号,

点击浏览)(相关院校设置的“司法警务”列入法学类专业),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

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载公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

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

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

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

院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

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所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两证

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本次公招所设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仅限“5.12汶川地震”表彰)、省

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

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报考巴州、恩阳区级、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由相应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恩阳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的

,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

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

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

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发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资格复审单位签章、承办人签字的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

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

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不

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线)。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

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

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

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

复检。

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

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

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

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

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

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

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

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

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

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

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机会。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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